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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9号)要求,现就我省做好2013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3年综合信息填写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市注协和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采取措施确保任务完成。其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全省信息填列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填列工作。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由协会领导牵头,组织骨干力量,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指派一位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应级别的同志牵头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务所信息填列工作。
二、具体要求
1.2013年信息填列工作分时段进行:2013年2月1日至24日,完成从业人员信息填列工作;3月1日至24日,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填列工作。
2.事务所范围:2012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且目前存续或以独立执业实体开展业务的事务所(含2012年综合评价排名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在填列综合评价表前已合并、分立的,可以以合并、分立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综合评价,同时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的证明、相关决议、协议等证明材料。
3.人员范围:2012年12月31日前进入行业的人员均应填列信息;2012年离开行业的人员不需要填列信息。
三、填列方法
具体填报工作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站(http: //www.71cpa.org.cn)或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专栏,登录在线软件系统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含合伙人/股东)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与行业管理系统的用户名相同,初始密码为111111,其他从业会员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登录系统后统一录入。
四、核查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要对本所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数据信息质量。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应确保地区内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填报,数据真实完整。省注协将组织力量采取适当方式,于4月31日前抽取一定比例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进行核查,并适时公布核查结果。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疑问,可在省注协公共服务平台QQ群128507371咨询。联系人:综合部林壮镇,电话:020-83063584;会员部周钰珊,电话:020-83063710。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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