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本网站第   位访问者

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问: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7〕63号)规定,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是非应税收入,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如符合上述规定,无需缴纳营业税。

(来源:国税总局网站,本信息仅供参考,不当使用后果与本网站无关)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149号
 粤ICP备16002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