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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投基金引领券商直投转变角色

券商直投业务开展4年多以来,该业务正由重资本向轻资本转换。与此同时,券商直投所扮演的角色也将由单纯的出资方向管理方转变。

借鉴有限合伙制

2011年7月,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指引》除了对既有试点券商直投机构做进一步规范外,最大亮点在于允许券商直投子公司设立直投基金。业内人士认为,直投基金的放开,让券商直投业务获得快速发展的机遇。在此过程中,如何控制风险、树立品牌,则是券商直投必须面对的挑战。

中金公司旗下直投子公司中金佳成拔得头筹,率先试点直投基金。该基金于2011年4月开始募集,计划募集资金50亿元,仅2个月时间即实现15亿元募资额,市场接受程度可见一斑。

《监管指引》颁布后,券商直投可以设立直投基金,并可以通过非公开方式筹集资金。业内人士表示,设立直投基金,意味着券商直投业务的定位已由过去的“为自己管钱”,转变为也能“帮别人管钱”。借此契机,券商直投业务由过去的重资本向轻资本转变,所扮演的角色也将由过去单纯的出资方向管理方转变。

根据《监管指引》相关规定,直投公司设立直投基金,直投基金管理机构应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据了解,借鉴国际经验,所谓的有限合伙制,通常由普通合伙人(管理方)和有限合伙人(出资方)组成。其中前者出资1%,且在基金运作时,按基金规模提取2%~4%的管理费用,后者则缴纳剩余的出资,且不参与基金的管理运营。在利润分配方面,当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全部投资成本后,普通合伙人可从该基金投资收益中获取20%~50%的利润分成。

资产配置更灵活

“设立直投基金后,券商直投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方),可以利用自有资本设立多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这能有效改变券商直投业务资本规模偏小的现状。”国内某中型券商投行经理表示。据了解,目前券商直投子公司资本规模一直较小,且受严格监管,导致券商直投子公司无法投资一些大型项目以及一些比较优质的前期项目,从而失去较好的投资机会。

在业内人士眼里,设立直投基金不仅能有效提高券商直投业务的资金利用率,还能提升其投资收益和风险控制能力。现阶段,券商参与直投业务的方式颇为单一,通常以自有资金参与,待项目退出后获取投资收益。在此背景下,一旦直投项目投资失败,直投公司的资本金将直接蒙受损失,对券商业绩带来影响。“通过设立有限合伙制基金开展直投业务,个别基金项目投资失利,对券商业绩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广发信德投资谢永元说。

此外,设立直投基金给券商直投业务带来的远不止资金的规模效应,更多的是市场化的运营模式。“作为管理回报,券商直投可以提取固定的年费,项目成功退出后,也会提取一定的业绩报酬。”兴业证券分析师张颖说。

中信建投资本相关人士也认为,“通过管理费+投资收益提成的方式能维持一只较高水平的业务团队,并持续吸引高素质的PE投资人才。”

设立直投基金虽然能带来新的机遇,但部分业内人士也指出,对券商直投而言,或许即将面对真正的考验。“券商直投能否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是对其基金销售能力的考验;能否在投资期限内将募集资金投资完毕,是对其项目开拓能力的考验;能否取得令投资者满意的回报,则是对其投资判断能力的考验;能否处理好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又是对其沟通协调能力的考验。”深圳某中型券商分管投行业务的副总裁说。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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